因产品运作需要,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商议一致,决定对《从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第十七章第(二)条第3点条款具体修改如下:
基金行政服务机构的行政服务费
本基金不收取行政服务费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18年10月16日